從閣樓上的吾主博物館出來後,突然感覺到又餓又渴,仔細想想,今天在外面東奔西跑了一整天,除了在海事博物館吃了一口點心,喝了一杯咖啡外,根本滴水未進。之前因為注意力完全集中在行程上,沒有什麼感覺,但現在所有的行程都結束了,疲憊、飢餓等感覺便一瞬間湧了出來。
今天的晚餐,老婆預訂了觀光客超級人氣餐廳「媽媽家(Moeders)」。這間餐廳主打的不是精緻獨特的菜餚、昂貴稀有的食材、富麗堂皇的裝潢、或米其林星級的廚師團隊,而是最普通也最平凡的荷蘭家常菜。結果反而因此讓人趨之若鶩,據我所知,凡是到阿姆斯特丹自由行的網紅,無論是英語系的還是華語系的(其他語言我看不懂),無論是寫部落格的還是拍影片的,都一定會來這家餐廳報到。而且這不僅限於私人網紅,連台灣跟中國的旅遊節目都曾多次介紹這家餐廳,毫無疑問是我們本次旅行人氣最高的一間餐廳,因此訂位變得格外重要。
![]() |
| 媽媽家餐廳 |
我知道有些人在自助旅行時不喜歡事先訂位,因為感覺這樣時間就被限制住了,喪失了自助旅行的時間彈性。他們更傾向於把不訂位當成一種象徵自由的優越感。如果因為沒有訂位而錯失機會,他們也能得出「不追逐人氣餐廳,選擇當地人才知道、隱藏在巷弄中的小店」的結論。我個人並不覺得事先預訂好某些行程會對旅行的自由度有多大影響,否則不是連機票、車票、或是旅館都不應該事先預訂嗎?隨心所欲,車子沒趕上就走路,旅館沒房間就睡公園,才是真正的自由吧。
旅館也有Check-in跟Check-out的時間,景點也有開門跟關門的時間,無論如何,人都會被各種條條框框給限制,而我們一般人就是在這些設定好的條條框框中做規劃,盡量讓自己過得精采。那種拒絕一切束縛,波西米亞式的自由主義也不是不能過,只要不影響他人就好,但要是像「快樂小天堂第一句」那樣的旅遊網紅,要求商家來配合自己的自由,就非常可恥。而已經知道他是這樣的人,卻還相信他影片中那些說走就走的場景的觀眾,則是可悲。
我們特地將餐廳時間預約在晚上8點,就是為了讓時間更有彈性。趁著這個機會,我們終於可以去吃之前就已經計畫好的荷蘭薯條店──「弗萊芒薯條之家弗萊明克斯醬汁大師(Vlaams Friteshuis Vleminckx Sausmeester)」。我的天,這名字也太長了,就簡稱「弗萊明克斯(Vleminckx)」吧。
弗萊明克斯薯條店
不同於我們在烏特勒支吃過的「尿尿小童薯條店(Manneken Pis)」,「弗萊明克斯」只有一間店面,就在阿姆斯特丹。不過我不會說它是一間只有本地人才知道、隱藏在巷弄中的小店,因為我們是在網上看到它的資訊,而能在網路上被人廣為介紹的店,就不會是「只有本地人才知道」或是「隱藏在巷弄之中」的小店。我們充其量可以說這是一間知名度沒有那麼高的店,但其實也沒那麼難找,而且說真的,就我所見,來弗萊明克斯薯條店光顧的客人也實在不像本地人,因為都在拍照。
![]() |
| 弗萊明克斯薯條店 |
弗萊明克斯薯條店位在阿姆斯特丹最繁華的地區,旁邊就是卡弗精品街(Kalverstraat)以及卡弗大型購物中心(Kalverpassage)。順帶一提,「卡弗(Kalver)」這個字其實是小牛的意思,因為這一帶以前是熱鬧的牛隻市集(Kalvermarkt),所以名字就沿用了下來。此外,觀光勝地「辛格花市」和「蘇普區(Spui)」也就幾步之遙,因此這家薯條店所在的「腳弓街(Voetboogstraat)」雖然算是條小街,但基本上觀光客只要不是帶有明確目的性地直攻景點,忽視周遭一切事物,其實有非常高的機率會看到它,跟「隱藏」實在扯不上關係。
弗萊明克斯薯條店自1887年開始販售弗萊芒薯條,1957年正式在腳弓街開了這家店面,至今已將近70年。它跟尿尿小童薯條一樣,將炸過兩次的薯條放在圓錐形的紙筒裡,握在手裡像朵花一樣,再將沾醬淋在上面,成為獨具特色的荷蘭薯條。因為容器是圓錐形的關係,比起其他形狀更好握持,很適合邊走邊吃,在這個將邊走邊吃視為政治不正確的時代,反而成了一種特別的文化。
我相信很多人都注意到了一點,那就是這家薯條店強調自己賣的是「弗萊芒(Vlaams Frites)」薯條,而弗萊芒其實指的是今天比利時的「佛蘭德斯」地區。我在之前講述荷蘭歷史的幾篇遊記中提到過(相信沒人記得),佛蘭德斯地區曾跟荷蘭一樣屬於勃艮地公國,後來併入法蘭西王國,之後又歸屬於西班牙王國。它也曾是荷蘭聯省共和國或是荷蘭王國的一部分,但在比利時獨立戰爭後,它成為了比利時的領土。所以嚴格來說,其實我們在荷蘭所吃的並非「荷蘭薯條」,而是「比利時薯條」。我想這也是為什麼荷蘭最大的薯條連鎖店要用比利時的著名景點「尿尿小童」當作招牌。
但這真的就是「比利時薯條」嗎?用今天主權國家的觀念來看,對,這是比利時薯條而非荷蘭薯條,但其實它就是過去生活在佛蘭德斯地區的人設計出來的食物。它在所謂的「主權國家」概念建立之前就已經存在,所以強調它是哪個主權國家的產物,不是也挺可笑的嗎?
弗萊明克斯薯條店號稱醬汁大師,可想而知在沾醬上有很大的自信。這裡總共有29種沾醬可以選擇,一般薯條沾醬有13種,還有16種「比利時」風格沾醬,比如說辣番茄醬、大蒜醬、芥末醬等,還有「安達魯斯(Andalouse)」跟「漢尼拔(Hannibal)」這兩個我們聽都沒聽過的醬料。但即使是一般沾醬,對我們這種美國華人來說仍舊很特殊,比如我們之前在尿尿小童吃過的薯條戰爭,還有咖哩、沙嗲、參巴(Sambal)、蘋果泥、酸辣泡菜(Piccalilly)、喬皮(Joppie)等。等一下,我怎麼覺得一般沾醬遠比比利時風格更加不一般?
台灣旅遊節目《愛玩客》的主持人之一──名廚「詹姆士」──在節目中介紹過兩種沾醬:薯條戰爭跟喬皮。我們在烏特勒支的尿尿小童嘗過了薯條戰爭,所以這次就搭配一下喬皮醬吧。喬皮醬跟薯條戰爭都是非常道地的荷蘭口味,詹姆士大概也是聽本地導遊如此介紹,所以才特地選這兩種沾醬推薦。
喬皮醬的外觀很像黃芥末醬,不過是由美乃滋作為基底,加入咖哩粉、洋蔥、以及其他香料製成的。它起源於荷德交界的小村莊「格蘭訥布呂赫(Glanerbrug)」中一家名為「Annie's Snackbar 」的小吃店,發明者是「珍妮.德.耶格爾(Janyne de Jager)」,小名「喬皮(Joppie)」,因此得名喬皮醬。雖然珍妮並沒有公開喬皮醬中的「其他香料」是什麼 ,不過以目前喬皮醬已經被工業化大量製造的情況來看,應該早已被解析出來了。
弗萊明克斯薯條店前的隊伍很長,不過因為店員動作很快,其實沒排多久就買到了。在得知可以要求店家不要將沾醬直接淋在薯條上,而是另外用一個小容器盛裝後,我們便決定這麼做,反正我們有兩個人,手上東西也不多,這樣分開盛裝再蘸著吃,感覺可以更好地控制味道。
![]() |
| 薯條配上喬皮醬 |
這裡沒有座位,基本上大家都是買了邊走邊吃,或是在路邊找個位置站著吃(也有人坐在路邊)。我們在店家對面找了個空地,一邊吃著薯條,一邊觀察往來客人。我注意到有不少人選擇「番茄醬」,不過他們要嘛就是操著美國口音的英語,要嘛就是可以感覺得出來是受過美國文化影響的亞洲人,看來美國文化對番茄醬有很深的執念,認定薯條沾醬就等於番茄醬啊。
![]() |
| 觀察客人 |
也許是因為客人多,出貨快,所以薯條更新鮮的關係,我覺得弗萊明克斯的薯條吃起來比烏特勒支那家尿尿小童的更脆一些,整份吃下來口感也比較一致,而且因為份量比較小,所以吃完之後竟感覺有些意猶未盡。但我們不久就要吃晚餐,也不適合再買一份。
不過,因為我們實在覺得意猶未盡,所以隔天從台夫特回來後,還特地趕在弗萊明克斯薯條店關門前又來吃了一次。這次我們又選擇了薯條戰爭,一方面是覺得沙嗲、美乃滋的搭配確實可口,加上生洋蔥丁的辛辣更是讓人饞涎欲滴,另一方面也是想跟之前吃過的尿尿小童做個比較。我個人覺得來到阿姆斯特丹,如果剛好來到卡弗街,又有個半小時空閒時間的話,來弗萊明克斯薯條店體驗一下,應該不會後悔。如果不會到這一帶,又想品嘗一下荷蘭薯條,那連鎖店的尿尿小童也是不錯的選擇。
![]() |
| 薯條戰爭 |
范.溫德倫荷蘭糖漿鬆餅店
沿著卡弗購物中心北側的「神聖路(Heiligeweg)」往東北方向走,在與卡弗街的交界處,我又看到一堆人在排隊。走到隊伍的排頭,才發現這是一間賣「荷蘭糖漿鬆餅(Stroopwafels)」的商店,名叫「范.溫德倫荷蘭糖漿鬆餅店(van Wonderen Stroopwafels)」。說起來我們這次來荷蘭還沒吃過這種餅乾式的糖漿鬆餅呢,反正我們距離晚餐還有一些時間,就排隊買一下吧。
荷蘭糖漿鬆餅是由兩片薄且脆的鬆餅,夾著含有紅糖的麥芽糖漿,最早出現在豪達(Gouda)地區,是流行於荷蘭與比利時荷語區的點心。不過這是維基百科上說的,我個人吃到的糖漿鬆餅,無論是在這家「范.溫德倫」或是之後在AH超市買的,好像都不怎麼脆,不過因為這兩家吃到的都不是新鮮出爐熱騰騰的鬆餅,所以不知道新鮮出爐的口感到底如何。我不敢說范.溫德倫的荷蘭糖漿鬆餅吃起來會讓人有多幸福,但我敢說它的口味跟包裝足夠讓小女生少女心爆棚,有時間的話體驗一下還是不錯的。
![]() |
| 范.溫德倫荷蘭糖漿鬆餅 |
後來我們在美國的Costco也有看到這種荷蘭糖漿鬆餅。我個人認為跟我們從范.溫德倫買回來的鬆餅完全不在一個檔次上(當然價錢也不在一個檔次上),但父親堅持吃起來沒什麼差別。沒差,各取所需吧。
說起來,范.溫德倫門前這條「神聖路」也非常具有故事性。
據說在1345年時,有位住在卡弗街上的天主教徒自知大限將至,在瀕死前請來了聖尼古拉斯教堂的本堂神父賜與他臨終聖體(聖餐麵餅)。神父在賜與該信徒聖體後,告知家人,如果他吃後嘔吐,便將嘔吐物丟入火爐焚燒。後來病人果然嚴重嘔吐,家人也遵照神父的交代將嘔吐物投入火爐。隔天家人發現在火爐中焚燒多時的聖體竟然完好無損,甚至還發出亮光,於是趕緊請來神父,將聖體迎回教堂供奉。不過隔天神父在教堂內打開裝著聖體的聖櫃時,卻發現聖體不翼而飛,與此同時,家人們發現聖體竟自己回來了,又趕緊通知神父。神父再一次將聖體迎回教堂,但隔天聖體又自己回到病人家中,於是眾人認為這是奇蹟,聖體希望留在該處,便決定在此興建一座小教堂,供奉聖體。這件事情被稱為「阿姆斯特丹的奇蹟」,而通往該教堂的通路,便被稱為「神聖路」。
從1360年代開始,人們常沿著這條神聖路前往教堂朝聖,尋求疾病治癒和精神上的幫助。1452年5月25日,阿姆斯特丹大火,供奉著聖體的小教堂也遭到祝融之災,完全焚毀,但人們卻驚訝地發現聖體仍舊完好無損。1456年,一座新的教堂在原址重建,繼續供奉著聖體。1480年,馬克西米利安大公(後來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馬克西米利安一世)身體欠佳,前來此地尋求治癒,結果身體果然康復了。為了感謝神蹟,大公捐贈了一扇精美的窗戶。
1578年,天主教被新教趕出了阿姆斯特丹,這間教堂也變成了新教教堂,此後再也沒有歸還給天主教。1908年,教堂被拆除,如今幾乎沒有留下什麼痕跡,而阿姆斯特丹奇蹟的傳承,由附近的「貝居安會院(Begijnhof)」接手。我們這次沒有機會去造訪貝居安會院,不知道聖體是否被轉移到該會院,還是只是故事傳承,聖體已經遺失。
19世紀初,荷蘭恢復宗教自由,但儘管如此,天主教在荷蘭仍然受到一定限制,尤其是在新教徒佔多數的地區。比如說,荷蘭法律禁止在建築物外和封閉場所外進行公共禮拜,但這項規定通常只適用於天主教徒。1881 年,三位阿姆斯特丹天主教徒發現了一份 17 世紀的文件,其中標明了卡弗街遊行的確切路線。他們決定恢復這條路線,但礙於法律不允許在室外進行宗教活動,因此參與遊行者不佩戴任何宗教標誌,只是幾個人在深夜一起行走,保持絕對的沉默,因此得名「靜默遊行(Stille Omgang)」。1983年,遊行禁令解除。然而,組織者決定繼續靜默步行的傳統,以簡單的夜間步行方式,緬懷該國天主教遭受迫害和鎮壓的歷史。至今為止,除了新冠期間禁止群聚外,每年3月,阿姆斯特丹都會舉辦靜默遊行的活動,帶領參與者走過這段中世紀的朝聖之路。
![]() |
| 站在卡弗街神聖路 |
剛才又是薯條又是糖漿鬆餅,此時感覺應該來杯咖啡。我們晃著晃著,就在辛格運河邊看到一家Starbucks。我們正在裡面喝咖啡時,一個揹著大相機的亞裔小男生進來詢問店員水上花市(辛格花市)在哪裡。也許是我的偏見,但從他的口音跟說話方式來看,我感覺他來自台灣。Starbucks的店員回答自己不清楚什麼水上花市,但觀光客最喜歡去的花市就在門外,不過現在應該已經打烊了。我們沒有計畫去辛格花市,所以也沒研究過它在哪裡。等我們喝完咖啡要去搭公車時,才赫然發現原來Starbucks就在辛格花市邊上啊。
![]() |
| 辛格花市 |
媽媽家
媽媽家開業於1990年,主推傳統荷蘭菜,像是大雜燴(Hotchpotch)、荷蘭傳統燉肉(Suddervlees)、以及牛肉燉菜(Hachée)等,基本上就是所謂「有媽媽的味道」的菜餚。媽媽家餐廳最大的特色就是牆上掛滿了媽媽的照片,這些都是來自五湖四海的客人,他們帶來自己媽媽的照片,在餐廳的牆壁上留下自己曾經來過的印記。除此之外,另一大特色是這裡使用的餐盤每個都不一樣。據說餐廳剛開幕時,他們要求客人帶來自己的餐盤、酒杯和餐具,表現得像是左鄰右舍自己帶餐具來串門子的溫馨感,事後客人將這些餐具留在餐廳裡,成為媽媽家的收藏。之後,餐廳又刻意尋找一些圖案精美的舊餐盤,加上不少客人捐贈,來強調那種家庭式的溫馨感,所以今天所有的餐盤圖案都不一樣,沒有任何成套式的餐具。
![]() |
| 媽媽家餐廳內部 |
我們到得稍為早了一點,所以先被安排在運河旁的露天座位等候。這有點像是我們昨天晚餐的Café de Klos將對面的酒吧買下來作為等候區一樣,媽媽家在運河旁邊擺了些露天座位,讓客人在候位期間可以點些飲料。
我點了一瓶比利時Huyghe酒廠的「夢果(Mongozo)」比爾森啤酒(Pilsner)。這瓶啤酒的原料是有機無麩質大麥麥芽、稻米、以及啤酒花釀造,而且稻米的來源是「公平貿易」認證,所以還特地在瓶身上打了「有機(Organic)、無麩質(Gluten Free)、以及公平貿易(Fair Trade)」。我並不覺得這瓶酒有什麼特別,時隔兩年,我也不記得有些什麼味道,不過在寫遊記時才注意到它強調的3個重點:有機、無麩質、以及公平交易,頓時覺得有些無聊。尤其是這個公平交易,它指的是要發達國家用「公平」的價格從發展中國家購買農產品,為經濟弱勢的生產者創造機會,同時保證透明度、可責性、平等性、以及環境保護。濃濃的左派風格。
![]() |
| 夢果皮爾森啤酒 |
輪到我們就座了。我們此行的目的就是傳統荷蘭菜,所以也不去看那些五花八門的菜餚,直奔3大傳統媽媽味荷蘭菜──大雜燴、傳統燉肉、以及牛肉燉菜──而去。為了讓客人無須糾結,媽媽家推出兩人以上套餐──荷蘭米飯桌(Hollandse Rijsttafel),每人21歐元,就包含了上面的3道傳統菜,外加水煮去皮馬鈴薯、水煮帶皮馬鈴薯、紫甘藍泡菜、蘋果泥、培根、以及香腸。這裡的米飯桌跟白米飯一點關係也沒有,而是表示菜色多樣之意。
![]() |
| 媽媽家米飯桌 |
馬鈴薯是荷蘭人的主食(難怪梵谷有幅《吃馬鈴薯的人》的名作),我們中國人吃燉肉配白飯,歐美人吃燉肉配白麵包,荷蘭人則吃燉肉配水煮馬鈴薯。坦白說水煮馬鈴薯真的不怎麼好吃,無論帶不帶皮,吃起來都粉粉的。
大雜燴(Hotchpotch)其實就是我們之前在海牙吃過的Stamppot(Stamppot是英文,Hotchpotch是荷蘭文),是一種將馬鈴薯跟煮熟的蔬菜打碎混在一起的蔬菜洋芋泥。我們在海牙吃的是和菠菜混合在一起的大雜燴,顏色是綠色,在這邊吃的則是混和了德國泡菜(Sauerkraut),酸酸的味道,很開胃。
![]() |
| 大雜燴 |
牛肉燉菜(Hachée)和傳統荷蘭燉肉(Suddervlees)都是荷蘭燉牛肉,但各有特色。 牛肉燉菜由牛肉和碎洋蔥製成,並加入醋跟酒,以其酸甜可口的味道而聞名。 傳統燉肉(Suddervlees)則是指任何經過慢煮直至變軟並散開的肉(通常是牛肉),類似於紅燒牛肉。 這兩樣菜都很下飯,問題是我們沒有白飯,將它們搭配著白煮馬鈴薯吃,感覺確實有些奇怪。
蘋果泥是這份菜單裡非常稱職的調和者,它的果酸和甜味,一方面中和了香腸和培根的油膩,也降低了燉肉的鹹味,讓其香味更加突出;一方面又讓水煮馬鈴薯的乾粉感不會那麼嚴重,甚至還讓雜燴中酸白菜的酸味也變得更柔和,可說是神隊友。
我始終堅持一點,出門在外,如果要嘗試當地的飲食,就放開心胸去體驗,否則就去吃中國菜,不要在那假道學說什麼要體驗當地文化,卻老是跟自己的家鄉菜做比較,嫌東嫌西。所以至今為止,我從來沒真正遇到過什麼「美食沙漠」,因為我覺得每個地方的菜餚都有其特色可以享受。不過這次,我真的希望主食是白飯而非馬鈴薯啊。
吃飽飯,該動身回船屋休息了。其實這裡離我們的船屋不遠,只有一公里多,走路也不過20分鐘,但今天晚飯吃得晚,吃完飯已經晚上10點了,雖然天色仍舊沒有全黑,卻感覺還是坐車回去要好一些。
![]() |
| 晚上10點天開始黑了 |
等車時,無意間看見旁邊一棟公寓的窗戶邊站著超人跟蝙蝠俠的等身大模型,陽台上還坐著一尊辛普森家庭裡的瑪姬,這些東西應該都不便宜吧。
![]() |
| 等身大模型 |
本篇遊記完成於7/29/2025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