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走過50號公路的網紅們的經驗,從法崙到黃沙山這段路上,很容易看到戰鬥機從頭上飛過,因為「法崙海軍航空基地」,也就是Top Gun的所在地,就位於市區東南方約5英里,每天都有許多飛機從這起飛,在附近的空域進行訓練。但我們昨天走這段路時由於時間較晚,所以並沒有看到任何飛機,今天為了能增加看到飛機的機率,我們決定稍微駛離50號公路,沿著118號公路(Wildes Road)接近航空基地,希望能有更有機會看到飛機。後來證明其實沒這個必要,因為早上起飛的戰鬥機之多,根本不太可能會看不到。
我們沿著Wildes Road往西開到Pasture Road,再原路返回,來回大概6英里,剛好從法崙海軍航空基地的北邊經過。我們這一來一回花了大約10分鐘,期間看到10多架飛機成對起飛,包括了F-18大黃蜂(Hornet)、F-16隼式(Falcon)、T-38鷹爪式(Talon)、以及F-35閃電II(Lightning II)。
老婆有點好奇我怎麼能從這麼遠的距離認出這些飛機,在她看來根本就只是一個個黑點。其實我根本認不出來,我只是知道美國海軍的主力戰鬥機跟訓練機有哪些,然後對號入座而已,至於猜對猜錯反正當場沒人知道,我老婆也不會錄音事後給我難堪。比如說我就猜錯了五代戰機。我以為美國海軍使用的是F-22猛禽(Raptor),所以當我們最後看到兩架五代戰機起飛時,我就猜是F-22。但猛禽的使用者是美國空軍,海軍並不使用,就如同F-15鷹式(Eagle)戰鬥機是空軍獨有,所以在海軍基地看到飛機就不要猜F-15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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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駛在118號公路上,右手邊是法崙海軍航空基地 |
中門驛站餐廳(Middlegate Station Grill)
下午12點45分,我們抵達了「中門驛站餐廳」。中門驛站餐廳是很典型的美國小鎮餐廳,就是那種小鎮居民自主自營,主要面向的顧客群是本地人,客人通常都是熟客的酒館式餐廳。這種餐廳有幾個特色,首先是食物簡單,通常是那種人人會做的美式垃圾食物;第二是提供啤酒跟烈酒,但啤酒都是一般廠牌啤酒,烈酒則是20~40塊一瓶的平價酒水;第三是裝潢老舊,可能還有些雜亂,採光也不會很好;第四是沒什麼客服可言,顧客千萬不要帶著付錢是爺的心態進來用餐。基於以上的理由,這類餐廳的網路評價通常不高,但店主基本上也並不在意。
父親習慣將這種店稱之為「阿花的店」,這種餐廳在早期的台灣很常見,而且義務役的阿兵哥特別喜歡聚在這裡。在台灣,這種店通常有個長相平庸但很會社交的女性店員,也就是所謂的「阿花」,很能將「當兵三年,母豬賽貂蟬」的阿兵哥們迷得神魂顛倒。爭風吃醋,加上酒精影響,所以阿花的店內打架鬧事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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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門驛站餐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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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門驛站餐廳 |
中門驛站餐廳雖然是間「阿花的店」,但建築本身卻很有歷史性。
1850年,「陸上貨運公司(Overland Stage Company)」雇用了一位名叫詹姆斯.辛普森(James Simpson)的人為其探勘西行的道路,由於內華達有許多南北向的山脈,所以辛普森在勘路時,就將能通過山脈的隘口命名為「東門(Eastgate)」、「中門(Middlegate)」、「西門(Westgate)」等。1859年,陸上貨運公司在中門地區建立了一個驛站,服務托諾帕(Tonopah)和伊利(Ely)之間的礦區,這就是「中門驛站」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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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華達南北縱向山脈 |
在「小馬快遞(Pony Express)」運行期間(1860至1861年),中門驛站是騎手們休息、換馬的中繼站。雖然小馬快遞僅僅一年就因為電報的發明而倒閉,但直至1900年代初礦業衰退之前,中門驛站一直充當著為內華達東部礦區提供物資的重要角色。不久後,汽車開始在美國發展,適合汽車行駛的林肯公路因應而生,顛簸的土路遭到廢棄,中門驛站也退出了歷史舞台。但無論如何,那曾經圍繞著小馬快遞以及礦區繁榮的浪漫故事,讓中門驛站成為美國西部開拓史上的傳奇之一。
1940 年代,艾達.弗格森 (Ida Ferguson) 在政府土地拍賣中買下了這處房產,她希望能讓驛站恢復原來的輝煌,將其改造成咖啡館、酒吧和加油站,並經營了多年。1960 年公路的改道讓其生意銳減,迫使她將中門驛站出售。之後多年雖然陸續有人接手,但由於這裡缺乏電力與電話系統,使得經營格外困難。1985年,中門驛站被史帝文森家族買下,在邱吉爾縣立博物館的幫助下,大部分建築被修復,但整個復原工程目前仍在進行中。
如今,中門驛站除了餐廳部分外,還有加油站跟汽車旅館。中門驛站的加油站也是該區方圓50英里唯一的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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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門驛站餐廳,後面是旅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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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門驛站餐廳停車場、加油站 |
中門驛站餐廳的菜單上有個「中門驛站怪獸漢堡(Middlegate Monster Burger)」。這個三層漢堡包含了1又1/3磅的安格斯牛肉餅、3片直徑超過5英吋的酸麵包,大量的生菜、番茄、酸黃瓜、洋蔥、和起司。漢堡上面插著兩個洋蔥圈和橄欖,裝飾成怪獸的眼睛,醃辣椒是怪獸的鼻子;與之配套的是一大盤薯條。我們本就是衝著這個怪獸漢堡而來,來了之後才知道原來這是餐廳的大胃王挑戰菜單。參賽者沒有時間規定,只要能將整份套餐吃完便算贏得勝利,除了餐點免費之外,還可以得到一件特製T-Shirt。但參賽期間不可以使用廁所,其他人也不能碰觸到盤子,否則就算失去資格。當然,吐了也失去資格,否則有人吐了卻不去廁所,豈不太噁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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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門驛站怪獸漢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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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門驛站怪獸漢堡 |
我們當然不可能參加挑戰,事實證明,我們兩個人合作都吃不完半份套餐(雖然我們還另點了一份沙拉),幸好不參加挑戰仍舊可以點怪獸漢堡,價格25美元,說貴不貴,說便宜也不便宜。愛吃辣的人也可以點怪獸漢堡的辣味雙胞胎──火焰怪獸(The Fire Monster),看起來就是加了很多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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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門驛站怪獸與火焰怪獸 |
中門驛站餐廳的屋頂上貼滿了一元美鈔,其中還夾雜了一些外國貨幣,如加幣、日幣等。美國有很多地方有這種將貨幣貼在牆上、屋頂上的習慣,尤其是那些繁盛於50年代的小鎮,比如66號路上就有很多小鎮雜貨店的牆上貼滿了鈔票,但那些地方貼的通常是外國貨幣居多,感覺上是遊客的另一種打卡方式。
據說這種習慣演變自在酒館貼一張簽了名的一美元鈔票,那又是為什麼要在酒吧裡貼簽上自己名字的一美元鈔票呢?有人說這是源自19世紀的淘金熱。當時的礦工習慣下礦前在酒吧裡留下一枚有著自己名字的錢幣,因為下礦的風險很高,如果他們一去不回,這枚錢幣可以證明他們曾經存在過,而且沒人能說他「一文不值(don’t have a dollar to their name)」。
史帝文森家族於1985年修復了中門驛站餐廳後,承襲了這個習慣。1985年4月4日,有客人釘上了第一張一元美鈔,這張鈔票目前被餐廳老闆鑲在了一進門的紀念匾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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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頂上釘滿一美元鈔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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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紀念匾額裡的第一張一美元鈔票 |
不過東西多了,總會混進一些奇怪的玩意兒。比如說在這成百上千的鈔票中,竟然出現一張小熊維尼的著色畫,非常地不協調,讓我無法不跟華人聯想在一起。我完全不懷疑這裡曾有中國或台灣人來過,但會來這裡的華人中會有人這麼無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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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鈔票裡夾雜著奇怪的東西 |
除了一元美票之外,中門驛站餐廳的牆上還釘了許多肩章、領針、挑戰幣(Challenge Coins)等,連男廁所裡都釘了許多(女廁所我沒進去,所以不知道,而這裡沒有性別友善廁所)。這類東西大多屬於軍隊或警界,所以當某間店面有許多這類型的東西時,店主大概率比較趨於保守,我想這也是這類店家在網路上評價不高的原因之一,畢竟網路這個世界還是自由派的地盤。有人說自由派也會展示這類物品,確實不錯,但自由派的展示品大都是校旗、校徽、獎盃、獎牌等物,兩者還是有所差別,仔細觀察並不難辨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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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肩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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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針、挑戰幣 |
我們的座位旁邊有一張很有趣的照片,是一個名為「茶杯莎莉(Tea Cup Sally)」的妓女的照片和營業執照。茶杯莎莉之所以獲得此稱號,是因為她的胸部大到可以放兩個茶杯,就跟托盤一樣,當然我們無法知道她是墊出來的還是真有那麼大、那麼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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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a Cup Sally |
在淘金時代,西部的女性性工作者大致可以分成4個等級:第一級被稱之為「菁英級(Elite)」,大都被有錢人所包養。第二級為「中產級(Middle)」,她們雖無法被有錢人包養,但可以挑選客人,而且獲得的報酬也相對合理,可以自給自足。第三級是「勞動級(Working)」,不能挑選客人,費用大約是一次一美元,需要非常辛苦的工作才能勉強餬口。最後一級被稱之為「低下級(Lower)」,基本上跟性奴沒有兩樣。
當年的華人女性性工作者大都屬於「低下級」,許多人連名字都沒有,一概被叫做「中國瑪莉(China Mary)」。這些女性被華人的會館、堂口、幫派所控制,可能都還染上了毒癮和性病,成為社會底層最悲哀的一群人。這些曾被奴役的女性沒有留下隻字片語,而當年奴役她們的那群人,後代則成了社會菁英,掌握著說故事的權力。他們搖身一變,成為了「華人受害者代表」,向美國社會索取賠償,分肥圖利。當然也不是只有華人社區有這方面的問題。
我之所以喜歡走入鄉間小鎮,分享在小鎮中所看到的華人先民故事,也是希望將可能比較真實的歷史呈現出來。當然這種行為一定不會被如今掌握著話語權的主流派所喜。
不知道為什麼,中門驛站餐廳今天的客人特別多,所以出餐很慢,好不容易吃完飯,時間已經是下午2:40,比我們預計的時間晚了大半個小時。事不遲疑,趕快趕往下一個景點──掛鞋樹。
掛鞋樹(Shoe Tree)
如同內華達州許多景點一樣,掛鞋樹也有著它的傳說。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跑到這個周圍空無一物的地方,大費周章地將鞋子丟到一棵三角葉楊樹(Cottonwood Tree)上呢?相傳故事是這麼開始的:
話說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一對剛在雷諾完婚的新婚夫婦行駛在孤獨公路上。兩人在旅途中發生了口角,於是將車停在路邊的一棵大樹旁,下車激烈地爭吵了起來。爭吵過程中,女方氣憤地宣稱要徒步離開,男方的火氣也整個上來,說道:「既然妳要走,就給我光腳走!」說著,他抓起新婚妻子的鞋子,一把甩到旁邊的大樹上,然後上車一催油門,將新婚妻子一個人丟在四下無人的荒野裡。
這個故事,我怎麼覺得好像千禧年初韓劇「情定大飯店」的開場啊。幸好故事的結局跟「情定大飯店」有所不同,因為「情定大飯店」劇中男女主角最後可是分手了,男主也因此淪為男二。
憤怒的新郎來到附近的一間酒吧,下車買醉。酒保在聽聞他的抱怨後,說服他回去妻子身邊,於是男子駕車回到拋下新婚妻子的地方,不用說,光腳的她仍然待在原地。兩人重修舊好,經此一事後,感情變得更加深厚。自此以後,兩人每年都會在結婚紀念日這天回到此地,並再將一雙鞋子拋到樹上,象徵兩人堅定不變的愛情。
之後有人在行駛50號公路時看到路邊樹上掛了鞋子,便有樣學樣,也將不要的鞋子丟到樹上,久而久之,這棵樹上便掛滿了鞋子。
2010年,有好事者將掛鞋樹給砍倒,內華達民眾對此憤怒不已,他們紛紛將鞋丟掛在旁邊另一棵大樹上,於是新的掛鞋樹又誕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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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掛鞋樹 |
我這次帶來丟棄的鞋子是穿了大約2年的健身鞋。教練說鞋子穿這麼久,鞋體跟裡面的支撐墊可能都已經磨損變形,雖然外表看起來還很好,但很有可能因為缺乏對腳部提供足夠的支撐而造成運動傷害,所以建議我將鞋換掉。我心想既然如此,不如就將這雙鞋丟到掛鞋樹上,也算為自己2年來的健身做個見證,所以便大老遠地將鞋給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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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了兩年的健身鞋 |
從影片上看網紅們將鞋子拋到樹上似乎並不困難,但等我真的站在樹前,才發現這並不容易。首先是這棵樹還真不矮,我仰頭望向頂端,實在佩服有人能將鞋拋到那麼高的地方。其次是拋鞋的平台跟樹之間有一段距離,並非伸手就能碰到掛鞋的樹枝,而且平台比樹幹底部要高出兩、三個人的高度,所以如果鞋沒有成功掛在樹上,還得爬下平台去把鞋撿回來才能再次嘗試。樹幹的底端堆滿了沒有成功掛在樹上的鞋子(或是之後因為自重掉下來的),看不出來有沒有什麼蛇蟲藏在裡面,所以如果沒能成功將鞋子掛在樹上,我也不想走下去撿鞋,坦白說在拋鞋之前我的壓力還真不小。幸好鞋子在經過一小段飛行後,顫顫巍巍地掛在一根離我不遠的細枝上,雖然距離近到有點丟臉,但好歹是掛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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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準備將鞋拋到樹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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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功將鞋掛在樹上 |
奧斯丁(Austin)
離開掛鞋樹後,我跟老婆交換位置,換她開車。老婆以前在公路旅行時並不喜歡開車,但這次一來租的是她喜歡的車子,二來她也想證明自己「開過孤獨公路」,所以我們決定去程由我開卡森市到掛鞋樹這段路,接著由她開到伊利,而回程時則反過來,這樣兩人都能開完一趟孤獨公路。這段路上的車輛明顯減少,雖然我覺得仍沒有到「孤獨」的程度,但確實可以感覺得出來,從這開始不再是「旅遊勝地」。大約一個小時後,我們進入了奧斯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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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奧斯丁紀念章 |
奧斯丁雖然跟德州首府奧斯丁同名,而且它的名字也確實源於德州的奧斯丁(因為當年這個小鎮的建立者之一就來自德州奧斯丁),但兩者完全不能相提並論。德州的奧斯丁人口大約100萬,而內華達州的奧斯丁人口只有167人,而且擁有「活鬼鎮(The Living Ghost Town)」的稱號。
關於奧斯丁鎮的建立有個很有趣的故事。據說1861年有個「小馬快遞」的騎手經過此地,當時他的馬隨腳踢了踢地上的石頭,結果露出了下面的貴重金屬──白銀。白銀的發現吸引了大量的礦工移入,隔年(1862年)便建立了奧斯丁鎮。1863年,奧斯丁的人口達到7千人,是該鎮人口的最高峰,也是當時內華達人口第二高的城市。但奧斯丁的風光並沒有維持很久,隨著銀礦的枯竭,奧斯丁的採礦業也於1887年結束。雖然此地仍然能開採到一些優質的綠松石(Turquoise),但不足以對小鎮的存續產生任何影響。
我們在小鎮西側的「Champs加油站」稍作停留,使用一下洗手間,順便取得奧斯丁的50號公路紀念章。話說回來,這間加油站的50 號公路相關紀念品還真不少,我們除了給自己買了兩件衣服,還買了一些鑰匙圈當作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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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帽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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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鑰匙圈 |
不過這家加油站最厲害的地方不在於琳瑯滿目的紀念品,而是它竟然有「電車充電樁」,厲不厲害?驚不驚奇?畢竟我實在不容易想像誰會在孤獨公路上開電動車旅行。
根據我們在網上找到的訊息,Champs加油站從5月開始會在停車場裡擺一部餐車,販售「世界知名」的Champs漢堡,根據內華達旅遊局的官網介紹,這裡的漢堡堪稱孤獨公路之最。我們才剛在中門驛站餐廳被它的怪獸漢堡擊敗,此時當然吃不下任何東西,但如果這個季節餐車有在經營的話,我們回程時可以在這裡吃午餐。「很遺憾,」工作人員告訴我們:「雖然季節到了,但由於人手不足,餐車暫時無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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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mps加油站,沒營業的餐車,以及......充電樁 |
奧斯丁鎮上還有另外一個可以用餐的地點,就是位於59 Main Street的「International Café & Bar」。這也是一間「阿花的店」,所以大家可以想像網路的評價絕對不會好,而且負評的內容大抵就是「服務態度不佳」、「不接受身障輔助動物進入餐廳」等,不信的話就自己上網確認吧。至於到底什麼動物算是身障輔助動物,我們在之前的遊記中做過分析,但對巴.歐氏自由派來說,這種分析毫無意義,只要他們說自己的動物是身障輔助動物,全世界就得接受,無論這隻動物是貓、狗、鳥、蛇、金魚、烏龜、甚至是毛毛蟲都一樣。順帶一提,這間「International Café & Bar」就是從維吉尼亞市搬過來的「國際酒店」所改成的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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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ternational Café & Bar |
奧斯丁地區最有名的景點應該非「斯托克斯城堡(Stokes Castle)」莫屬,但我怎麼看這棟建築都不像是個城堡,反而像是根四四方方的煙囪。由於時間不夠,我們並沒有前往城堡參觀。斯托克斯城堡建造於1897年,共有3層樓,是身兼礦主、銀行家、與鐵路巨擘3種身分的「安森.菲爾普斯.斯托克斯(Anson Phelps Stokes)」仿造義大利羅馬城外的塔樓所建造的避暑別墅。但斯托克斯和其家人只來過兩次,使用時間加起來不超過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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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托克斯城堡 |
奧斯丁這個小鎮也是美國恐怖小說家史蒂芬.金(Stephen King)1996年的著作「絕望鎮(Desperation)」的原型。書中講述幾名開車橫越內華達沙漠的旅人,遭到被惡魔附身的絕望鎮警長綁架、殺害的故事,很典型的史蒂芬.金式恐怖故事。我在網上買了這本書,收到後才發現竟然厚達700頁,跟塊磚頭一樣,敲在腦袋上完全可以打得死人,所以截至2024年8月,我都還沒有開始閱讀這本書。不過我倒是在網上看了由這本小說翻拍的電影,內容嘛,還可以啦,就是一部美式恐怖片,而且說真的不是很恐怖。整部片我覺得最令人發毛的地方反而是老劇院裡的中國先民壁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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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絕望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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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影中令我發毛的華人先民壁畫 |
離開奧斯丁繼續東行,50號公路開始進入山區。這段山路的駕駛經驗給了老婆很多自信,之後的公路旅行變得很愛開車。越過山區後,又開了2個多小時的車,才抵達今天的目的地──伊利。此時已經是晚上6點半左右,不過因為是夏天的關係,天色還很明亮。我們先到旅館Check In,稍微休息一下,決定趁者天色未暗到街上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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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入山區 |
那麼這篇遊記先寫到這裡,下一篇我們繼續介紹我們在伊利入住的旅館,以及這個城市的一些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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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奧斯丁郵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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