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卡車是由6輛大型貨櫃車組成的車隊,2026年一整年會分別在全美各地巡迴,將美國獨立的故事帶到全美各個角落。展覽由靜態文字解說板與互動式多媒體影音組合而成,講述250年前北美的13個殖民地如何毅然宣布獨立,並擊敗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帝國,最終成為主權獨立國家的經過。這項計畫由 「普拉格大學(Prager University,簡稱PragerU)」與「希斯代爾學院(Hillsdale College)」共同打造,並得到了「美國博物館與圖書館服務研究所(Institute of Museum and Library Services ,縮寫為IMLS)」的聯邦資金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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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卡車移動展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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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卡車移動展覽 |
這項活動其實師法於1947至1949年的「自由列車(Freedom Train)」以及1976年美國建國兩百年紀念時的「美國自由列車(American Freedom Train)」,都是為了將美國歷史和與之息息相關的珍貴文物直接帶到全國各地民眾面前,以激發人們對美國歷史的自豪感,藉此培養民族團結精神。美國勞工部副部長「奇斯.桑德林(Keith Sonderling)」在活動於北卡羅來納州的格林斯柏勒(Greensboro)啟動時發表了演說,提到1976年的美國自由列車深深烙印在上一代的美國人心目中,並傳承給了我們這一代。而2026年的自由卡車也將會成為我們這代人的記憶,再傳承給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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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卡車移動展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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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承給下一代 |
那些所謂高學歷、高文化的人士(Individual with Dignitary Identity and Outstanding Training and School,縮寫為IDIOTS),早就在媒體跟戲子這些大都只有榮譽學位的人的刻意引導下,將原本只針對那個橘子男的仇恨,昇華為對美國這個國家本身的仇恨。他們身為美國人,卻開口閉口「美國是世界罪惡之源,世界的亂象都因為美國的貪婪,美國對不起全世界,美國應該賠償全世界。」舉個例子,他們特別愛說:「美國就是為了搶佔石油資源才在中東引發戰火。」那正好呀,現在布倫特原油漲到110美元一桶,全美平均汽油價格也到5美元一加侖了,這些自稱代表主流民意的「美國人」不是正好可以不要開車,不要吹冷氣,讓原油的需求減少,讓成本下降,讓社會不貪婪,讓世界更美好嗎?因為按他們自己的說法,他們是美國的主流,是多數,所以如果他們集體不開車,不吹冷氣,美國對石油的需求不是當場少一大半?那由橘子男領導的團體不也就沒有理由在中東生事了。這難道不是他們這些「美國人」對被美國迫害的世界所能作出最微不足道的賠償嗎?但對IDIOTS來說,那是「你們美國人」該做的事,與他們無關,他們只是教育「你們美國人」該怎麼補償世界。
我想說到這裡,那句經典的靈魂拷問大概也差不多要出現了:「你是經濟學博士嗎?」對不起,不是,但我有常識。
美國人應不應該為身為美國人感到驕傲?像我們這種外來的「美國移民」又需不需要為成為美國人感到驕傲?用大白話問,美國這個國家到底是好是壞?是偉大,還是骯髒?我沒有這個問題的答案,而且我也不曉得這個問題的答案由誰說了算。它應該是主觀的感覺,還是客觀的事實?反正我個人認為美國是個偉大的國家。對於能參與這個國家建國250年的慶祝,我感到很榮幸。
尼克森總統圖書館今年也有建國250年的特展,我對該展覽的理解還算深入,所以當得知有這個自由卡車移動展覽後,便想去一探究竟,也想跟圖書館的特展做個比較。考慮到明天就要回加州,4月12日以前也不會再來鳳凰城,而且根據官網的介紹,自由卡車好像不會到南加州(不是說全國走透透嗎?)因此想去參觀就只能趕在今天。雖然倉促,幸好會場離我們家不算太遠,加上今天剛好沒事,所以得以順利成行。
抵達會場後,才發現4月3日至12日這段期間正好是Maricopa縣舉辦園遊會(Maricopa County Fair)的日子,難怪自由卡車會在這裡展出。今天是復活節星期日,園遊會的遊客不多,自由卡車那裡更是一個參觀者也沒有,讓我一度以為卡車沒有開放,擔心白跑了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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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icopa County Fair |
展出的內容不多,因為是卡車貨櫃改裝,就只有兩個小展廳,而且內容也較淺顯,算是老少皆宜吧。這個展覽給我的印象就跟2011年德克薩斯獨立之旅時最後去的休士頓自然科學博物館特展一樣,比較適合中小學生,內容淺顯易懂,沒有太深入的資訊,非常適合讓孩子們對歷史產生興趣,前提是如果他們的老師、父母允許他們對歷史產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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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廳內部 |
不過我依然在這裡得到了有用的資訊。以我個人的經驗,大部分關於美國獨立的介紹都不怎麼提13個殖民地建立的過程,而僅會用一兩句話介紹詹姆斯鎮(Jamestown)和普利茅斯(Plymouth)後,就直接跳到印花稅法(The Stamp Act)、波士頓茶葉黨(The Boston Tea Party)和波士頓屠殺(The Boston Massacre)等重大事件,接著直接開講大陸會議跟獨立戰爭。可是這個自由卡車展覽卻用多媒體的方式,讓遊客看到每個殖民地是如何被建立起來的。由於關於13個殖民地的內容還真不少,我留待下篇文章再單獨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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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姆斯鎮的建立 |
歐洲這片大陸從羅馬帝國滅亡以後就一直處於混亂狀態,後來更因為大家族之間的聯姻,讓原本就混亂的局勢變得更加詭譎。別說跟伊斯蘭教之間的衝突,基督教國家之間都已經打得不可開交。進入大殖民時代後,歐洲諸國的戰爭也隨之拓展到了世界各地。戰爭是一件很花錢的事情,像歐洲這樣沒日沒夜的打仗,光靠本土的資源根本無法支撐,因此只有從海外的金山銀山──也就是殖民地──進行補充。
歐洲大部分的殖民地政府都與本國有著很強的連結,這很可能與宗教統一有關,而且大部分的殖民地沒有私有財產概念,財富都屬於王室或教會,因此殖民地政府很習慣於被母國剝削,反正真正被剝削的也不是他們,而是當地的原住民。但以上連結在北美的13個英屬殖民地並不適用。這些殖民地雖然大都有來自母國的總督,但他們的人口組成多元複雜,信仰也不統一,尤其英國在發生光榮革命後,國內王權衰弱,議會制興起,殖民地也因此各自產生議會,擁有高度的自治權。除此之外,北美13個殖民地推行「私有財產制」,因此當母國向其徵收財物時,殖民地的居民並不認為是將原本就屬於母國的財物交出,而是感覺母國在搶奪他們的財物。
1754年,英國與法國在北美洲爆發戰爭,此後歐洲諸國由於複雜的同盟關係紛紛捲入,戰爭規模更擴大到歐洲、中美洲、西非海岸、印度及菲律賓等地。捲入諸國的戰爭從1756年一直打到1763年,因此也被稱為「七年戰爭」。但在北美洲,這場戰爭習慣被稱為「法國-印地安戰爭(The French and Indian War)」。戰後,英國的海外疆域大幅擴大,但也累積了不少債務,因此議會在未經殖民地政府同意的情況下向其大幅增加稅收,以補償戰爭損失,這是雙方衝突的開始。
接下來的10年間,英國使用各種名目向殖民地徵稅。1765年的《印花稅法(Stamp Act)》要求殖民地居民為所有的出版物品付稅,但殖民地以在英國議會沒有代表而拒絕支付稅款,並發動激烈抗爭。當時他們所使用的口號:「無代表、不納稅(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最近經常被IDIOTS拿來亂用。1766年3月18日,為了緩和殖民地的怒火,英國下議院撤回了《印花稅法》,但就在撤銷當天又通過了《宣告法案(The Declaratory Act)》,聲明英國議會在美洲的權力與在英國的權力相同,並重申議會擁有權力制定對美洲殖民地具有約束力的法律。許多殖民地居民對這個法案感到不安,因為這暗示了英國議會接下來很可能會在不經過殖民地的同意下,制定一系列嚴重影響殖民地的法律。尤其這個法案幾乎逐字逐句地複製了1719年的《宣言法案(The Declaratory Act of 1719)》,一個讓愛爾蘭最終淪為英國附庸的法案。果不其然,隔年(1767年)開始,英國議會推出了一系列向殖民地徵收進口稅的法令,包括鉛、玻璃、紙張、砂糖、蘭姆酒和茶葉,這些法案合稱《湯森法案(Townshend Acts)》,是以提出法令的英國財務大臣查爾斯.湯森(Charles Townshends)之名命名。
除了徵稅之外,英國也在1765年通過了《駐軍法(The Quartering Act)》,要求殖民地政府為駐紮在殖民地的英國軍隊提供住房和食物。法國-印地安戰爭期間,英軍曾強制徵收民宅或私有產業進行駐軍,但戰爭結束後,殖民地人民便開始抵制這種行為,英國議會因此制定法律來強制民眾接受英軍駐紮。其實1765年的《駐軍法》明確禁止英軍駐紮在有人居住的民宅。法案規定當地政府應安排將英國軍隊駐紮在當地的兵營中,但如果士兵人數超過可用住房,則可將他們安置在客棧、馬厩、酒館、食品供應處與酒商的產業中,而士兵的住宿和伙食費用須由殖民地政府承擔。但殖民地人民仍然將其視為壓迫,不只在《獨立宣言》中對其提出嚴重控訴,後來在修訂憲法時也明確禁止此種行為。
接下來的數年,雙方的衝突越演越烈,尤其是在自治意識最強烈的麻瑟諸塞殖民地。
1770年3月5日,在波士頓發生了宛如台灣「二二八事件」一樣的軍民衝突。過程中英軍朝民眾開槍,造成5人死亡、6人受傷,涉案士兵遭到起訴。當時代表麻瑟諸塞人民對士兵提起訴訟的是羅伯特.崔特.潘恩(Robert Treat Paine),而代表英軍的辯護方律師則是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兩人皆是大陸會議成員以及《獨立宣言》簽署人。最終亞當斯的辯護贏得了陪審團的認可,大多數士兵被無罪釋放。
1773年,英國議會再次通過新的《茶葉法(Tea Act)》。雖然大部分的人認為這個法案給予「英國東印度公司」在美洲殖民地茶葉銷售的壟斷權,但其實所謂的壟斷應該屬於《航海條例(Navigation Acts)》的一部分,《1773茶葉法》其實是賦予東印度公司某些特權,為其增加在殖民地與走私茶業的競爭力,同時仍能保留向殖民地徵收的茶葉稅。不過這條法令卻引發了殖民地的暴動。1773年12月16日,一群屬於「自由之子(Sons of Liberty)」團體的殖民地居民喬裝成印地安人,在波士頓港將342箱英國茶葉丟入海中,史稱「波士頓茶葉黨事件(Boston Tea Party)」。美國今天有些人自稱是「茶黨(Tea Party)」成員,其名稱便是出自此事件。其實茶黨應該不是一個政黨,而是一種保守注意的政治意識形態。
波士頓茶葉黨事件後,英國頒布了一系列的強制法令,合稱《不可容忍法案(Intolerance Act)》。不只封鎖了波士頓港,甚至還剝奪麻瑟諸塞殖民地的自治權和其他諸多權利, 1774年9月5日,麻瑟諸塞殖民地邀請其餘12個殖民地派出代表,到賓夕法尼亞的費城召開會議,討論如何共同應對英國政府的強制行動。除了親英派居多數的喬治亞以外,其餘各殖民地都派出代表。會議一直開到10月25日,代表們通過抵制英國商品,並敦促各殖民地建立和訓練自己的民兵。會議最後也向英國國王提出請願,要求其廢除《不可容忍法案》,但未得到英王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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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殖民地與英國之間的衝突 |
1775年3月23日,維吉尼亞召開第二次制憲會議,地點選在位於列治文(Richmond)的「聖約翰聖公會教堂(St. John's Episcopal Church)」。在會議上,派崔克.亨利(Patrick Henry)提議建立維吉尼亞民兵,並發表了著名的「不自由,毋寧死(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演說,以爭取各方支持。最終會議決議維吉尼亞英進入防禦狀態,並選出包含派崔克.亨利、班傑明.哈里森、喬治華盛頓以及湯瑪斯.傑弗遜在內的數人組成委員會,負責制定民兵團的建立、武裝與培訓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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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自由,毋寧死 |
1775年4月18日,麻瑟諸塞灣殖民地總督暨北美英軍總司令湯馬斯.蓋奇(Thomas Gage)派軍到康科德(Concord)繳收當地的火藥及武器,並緝捕舉事者賽謬爾.亞當斯(Samuel Adams)和約翰.漢考克(John Hancock)。當天晚上,波士頓「老北方教堂(Old North Church)」的塔尖上亮起了兩盞油燈。這是起義軍發出的訊號:一盞燈代表英軍從陸路進擊,兩盞燈則代表從海路進擊(One if by land, two if by sea)。看到兩盞燈的信使保羅.里維爾(Paul Revere)知曉英軍將渡過查爾斯河(Charles River)進攻康科德,於是連夜快馬加鞭前去報信,這就是著名的「里維爾的夜騎(Paul Revere’s midnight ride)」。得到通報的起義軍得以充分準備,在萊辛頓(Lexington)對英軍發動了襲擊,史稱「萊辛頓的槍聲」。這一槍正式打響了美國獨立戰爭,因此也被稱為「響徹世界的槍聲(Shots heard 'round th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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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維爾的夜騎 |
1776年1月,湯瑪斯.潘恩(Thomas Paine)出版了名為《常識(Common Sense)》的小手冊。這本僅有50頁的小手冊系統性地論證了13個殖民地獨立的合理性與必要性。它在當時人口僅有250萬的英屬北美殖民地中,僅3個月就賣出了超過10萬本。估計在整個獨立戰爭期間售出超過50萬本。美國20世紀哲學家雪梨.虎克(Sidney Hook)為《常識》再版的序文中說道:「潘恩之所以全身心地投入這場美國革命,並不是作為一個美國人、侷限在美國的利益;而是作為一個自由人、一個世界公民,他堅信,他為美國所做的努力,等於是為英國、法國以及所有被奴役的地方爭自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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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識 |
1776年6月7日,維吉尼亞殖民地代表理查.亨利.李(Richard Henry Lee)在第二次大陸會議上提出獨立的提案,並尋求外國勢力援助。該提案的表決被推遲至7月,以讓代表們有足夠的時間進行討論。
來自賓夕法尼亞州的代表約翰.迪金森(John Dickinson)反對獨立,強調:「若藉由宣告獨立來擺脫英國統治所提供的庇護,無異於在寒冬時節帶著一家老小,在尚未找到新居之前,便先將舊宅拆毀,隨後雖向鄰居求助,卻發現對方根本毫無接納我們的準備。」來自麻瑟諸塞的約翰.亞當斯強烈支持獨立,回應道:「我深知,為了維護這份宣言,並支持與捍衛邦國,我們將要付出何等辛勞、鮮血與財富。然而,透過這重重陰霾,我依然能望見那令人神往的光芒與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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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大陸會議部分內容 |
《獨立宣言》中列舉了對英王的27項控訴,包括限制殖民地立法、駐軍壓迫、妨礙司法、課稅無代表權等。同時,宣言也強調了若干天賦與法律上的基本權利,而當這些權利遭到政府剝奪時,人民便擁有推翻壓迫政權的權利。傑弗遜在1825年致亨利.李的信中寫到:「當被迫訴諸武力以求伸張正義之時,將我方的正當理由呈諸世界公斷是恰當之舉。這正是《獨立宣言》所要達成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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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立宣言起草委員會 |
其實我們在各大書籍上或是博物館中看到的《獨立宣言》文本,或是在紀念品店花20元買的複製品,都不是上述這兩個版本的複印,而是來自於1823年由威廉.史東(William J. Stone)所製作的銅版畫。
「1812年戰爭」結束後,美國的愛國主義情緒再度高漲,於是有兩位兩位企業家──約翰.賓斯(John Binns)與班傑明.歐文.泰勒(Benjamin Owen Tyler)──都看中了《獨立宣言》的市場商機,各自出版了號稱是官方文本的巨幅印刷品。當時負責保管《獨立宣言》正本的是國務院,賓斯找了在1817年擔任代理國務卿,同時也是簽署人班傑明.拉許(Benjamin Rush)之子的理查.拉許(Richard Rush)為其版本背書,而泰勒則在1819年找了時任國務卿,同樣也是簽署人約翰.亞當斯之子的約翰.昆西.亞當斯(John Quincy Adams)為其版本背書。
不知道是否因為上述兩人競相出版《獨立宣言》的副本之故,約翰.昆西.亞當斯於1820年找上了華盛頓的雕刻師威廉.史東,委託其製作《獨立宣言》正文與簽名的複製品。史東於1823年6月完成銅版雕刻,國務院隨即印製成200份羊皮紙副本。1824年5月26日,在印刷品完成後,國會通過了一項決議,將這200份銅版畫分發給官方檔案館、重要官員,以及《獨立宣言》尚在世的簽署人,包括湯瑪斯.傑弗遜和約翰.亞當斯。
據說目前世上僅剩32份史東版的《獨立宣言》印刷品,尼克森圖書館目前正在展出的「America 250」特展中有展出一份,由國家檔案局舉辦的「自由航班全國巡迴展(Freedom Plane National Tour)」中也有展出一份,然而自由卡車特展並沒有展出這份文件。其實正確地說,自由卡車沒有展出任何文件或物品,只有解說板跟多媒體影音。
另一個我之前沒見過資料是關於華盛頓的精銳諜報隊──庫爾伯間諜網(Culper Spy Ring)。這支諜報隊成立於1778年,成員隱藏在紐約市的英軍總部中,利用密碼、隱形墨水的方式,將英軍的活動消息秘密發送給華盛頓。據說即使是華盛頓本人也不知道全部成員的身分,比如說有位神秘的女性諜報員,除了「355號探員」這個代號之外,沒有其他任何資訊。1780年7月,靠著該情報網所提供的情報,革命軍進行了一次成功的欺敵行動,從而掩護了抵達的法國援軍,為約克鎮戰役的決定性勝利鋪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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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庫爾伯間諜網 |
美國的憲法有7章,共4379個字。除了IDIOTS僅知的立法、行政、司法3章外,第4章解釋「州權」,第5章說明憲法增修方式,第6章討論聯邦政府權力,以及第7章確立憲法通過方式。
州權是美國最核心的部分,很多人誤以為所謂的州就相當於中國的「省」。說這種話的人,我不在乎他的學歷有多高,或是是否擁有法律學位,但他絕對不懂美國憲法,遑論理解其政治架構。根據《劍橋辭典》,省是國家或帝國為便於政府管理而劃分的區域之一,有時對本區域的法律擁有一定的管轄權。而州呢?州是一個擁有自身政府與法律體系的主權政治實體,對其領土及人口享有自治權。
我們可以這麼說,州與中央政府的關係是由下而上,州的權力來自於人民,它將部分權力讓渡給聯邦,以方便國家運作。而省與中央政府的關係是由上而下,中央政府為了方便統治國家,將土地切分為較小的行政區,然後准許他們擁有某些權力。雖然兩者看似都是一個大國中較小的行政區,但本質完全不同。坦白說,如果一個國家的行政區是以省而非州的概念劃分的話,這個國家一定不是民主國家。它要嘛是個中央集權的寡頭體制,要嘛是個假道學的民粹國家。
因此憲法第6章就明確指明各州將哪些權利讓渡給了聯邦。除了本章所規定的權力之外,其他所有權力都屬於州,這才是美國的建國精神。而巴.歐氏自由派一直致力於擴張聯邦權力,打壓州權,乃是因為他們打從心底追求獨裁與民粹。
第5章規定了修改憲法的正式程序。美國的憲法修改非常困難,需要由國會兩院三分之二多數或全國三分之二的州議會提出請求,再由四分之三州議會或州制憲會議批准。至於世界上其他任何說自己有憲法的憲政國家,幾乎都是由總統或國會提出修改方案,然後交由全民表決,簡單多數即可修憲。有些國家甚至單靠國會簡單多數就能修憲。
根據修憲法則可以看出兩點:一是再次看清美國州的地位,州才是憲政體制的基本單位,不是人。各州居民以少數服從多數的方式決定該州的政策方針,成為一個整體來影響聯邦政策,以謀求全州共同之福利。若是以人為基本單位,則大州可以輕易剝奪小州權利,執政者也可以靠煽動民粹得到他想要的一切。另外一點是美國以「法」而非「人」為主的治國精神。在美國建國原則中,憲法就跟聖經一樣,是基石,是根本,不是人們想改就改的東西。如果簡單多數就能修改憲法,那就又是以人治國,而非以法治國。
第7章則是預防美國像歐盟一樣,小州可以靠一票否決綁架大州。這章看似多餘,因為有效期僅有一次,但又極其重要,即使有這第7章,國家已經建立了,羅德島依舊拖了整整兩年才通過憲法,如果沒有第7章,可能美國永遠也不會是今天這個國家。
美國的憲政體制其實是靠著這7章交互運作才得以成立。在聯邦政府層面,三權鼎立,互相監督。在聯邦與州的層面,各州擁有一定程度主權,聯邦不可輕易從州奪取更多權利,州也不可任意剝奪已經讓渡給聯邦的權利。在州的層面,大州無法靠民粹欺壓小州,小州也無法靠一票否決綁架大州。這才是美國憲政得以維持的原因,不是單靠著簡單的「三權分立、互相制衡」就能讓美國運作250年。但為什麼這麼多美國人只知道三權分立,卻對州權一無所知呢?這就要講到下面的憲法增修條文。
起初制定憲法時,建國先父們只考慮如何建立起一個體制,而沒有討論人權問題。其實對於大部分建國先父來說,人權應該是不言自明的事情,不需要討論也不需要解釋,更不該是憲法問題。但有些事還是「燈不點不亮,話不講不明」,如果不寫清楚,總有人覺得它不存在。所以憲法通過後不久,被後世譽為「美國憲法之父」的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便提出了一系列與人權有關的增修條文。最後於1791年12月15日通過了10條,合稱「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
聯邦與州之間的權力在建國初期保持著良好的平衡,在通過權利法案後,為了防止聯邦擴權,國會於1795年又通過了憲法第11修正案,確立了各州的「主權豁免」原則,以防止聯邦法院的司法管轄越界。1804年通過的第12修正案修改了總統副總統選舉方式。但自1865年開始,由於南北戰爭跟解放黑奴的關係,聯邦以「人權」為由對各州主權進行干涉,接連通過了第13修正案「廢奴法」、第14修正案「出生公民權」以及第15修正案「黑人投票權」。如果說上述這3條修正案還是基於人權問題而剝奪州的權利,那接下來的幾條修正案,聯邦就真正放飛自我了。
第16修正案「聯邦所得稅」,聯邦開始搶奪原本屬於州的收稅權利。第17修正案讓參議員變成該州全民直選,不再由州議會指派,於是參議員變成跟眾議員性質重疊,久了以後,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為什麼要搞兩院制。第18修正案最可笑,就是「禁酒令」,聯邦連老百姓能不能喝酒、能不能釀酒都要管,還要載入憲法。第19修正案是女性投票權,這還與人權有點關係,但居然排在禁酒令之後,可不可笑?第20修正案改變總統、副總統與國會議員任期的開始與結束日期,以避免「跛腳鴨」。這種東西有必要寫入憲法?第21修正案是專門為了取消第18修正案而制定的,勞民傷財。第22修正案限制總統任期為兩任,以防止像小羅斯福這樣「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萬年總統再次出現。第23修正案給予首都華盛頓DC選舉人票,莫名其妙。
第24修正案限制公民因為沒繳稅而被剝奪投票權。美國起初只有自由人才有投票權,而自由人也有納稅義務。第24修正案通過後,不繳稅的人開始可以藉由選票來決定繳稅者要繳多少稅,也可以決定如何使用別人的錢,為巴.歐氏自由派的種子創造出能發芽的沃土。
第25修正案確立總統、副總統的補位方式。第26修正案降低投票年齡。第27修正案讓人完全摸不著頭腦,暨本屆議員不能替本屆議員加薪,加薪法案通過必須等下屆才能實施,簡單說就是不能自肥。這是什麼跟什麼?這就好像訂一條法律來「禁止做犯法的事」,本身就有很大的邏輯問題,而在柯林頓時代竟然還能把這種怪胎條款寫入憲法。
我想明眼人應該看得出來,從第13修正案開始,聯邦政府以「人權」為由不斷擴權,建國先父當年設定的制衡準則也被逐漸削弱。因此到了160年後,美國人甚至已經忘了美國是以「州」為基準所建立的國家,反而誤以為州的權力來自於聯邦。每逢投票,所有的目光僅聚焦在總統這個職位上,而反對現任總統的人,則開口閉口說「國會」擁有國家最高權力。他們在說這句話時,是否有想過如果「國會擁有最高權力」,那又有何制衡可言?人怎麼可能把「最高」跟「分立」、「制衡」這些詞彙湊在一起呢?這是蠢與笨的結合,充分反映出在高學歷、高文化的包裝下,那無法掩蓋的鄉下土鱉本質。
展室的出口前有一面名人牆,選出了50位歷史上的傑出人士,共分成5大類別:自由鬥士(Gladiators and Freedom Fighter)、服務與犧牲(Service and Sacrifice)、文藝巨匠(Artistic and Literary Giants)、文化偶像(Culture Icons)和創新者與產業巨頭(Innovators and Industry Titans)。照片可以旋轉,背面是該名人物的介紹。我稍微看了一下,大概認識三分之二。我不知怎麼地特別注意到一位軍裝女性,名為「葛莉絲.霍普(Grace Hopper)」。她是美國海軍准將及電腦科學家,是世界最早一批的程式設計師之一,也是美國軍隊中第一個獲得准將頭銜的女性。她培育出許多程式語言的專家,被人稱為「不可思議的葛麗絲」,英文是Amazing Grace,也是「奇異恩典」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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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人牆 |
走出展廳,我回想著剛才看到的內容。我想,這個世界上再也找不出另一個美國,即使許多國家都擁有憲法、議會,並行使全民直接或間接的選舉制度,但全都是照貓畫虎,不是,也永遠無法成為美國這樣的國家。
正如橘子男在展覽最終的影片中所說:「從費城點燃的火炬一代傳給一代,從1776年跨過德拉瓦河的軍人到諾曼第登陸的英雄和將我們偉大的國旗插在月球上的太空人,獨立宣言中闡述的自由讓每個世代的美國人將手伸的更遠,目光放得更高。」250年來,美國就像是一座閃耀著萬丈光芒的山巔之城,雖然無法被複製,但只要它存在的一天,就會為那些具有獨立思考能力且追求自由的人指引方向。因此,像第四國際這樣的獨裁體制必須傾盡全力將美國連根拔起,徹底從世上剷除,這樣人們才會不知道自由為何物,永遠成為第四國際獨裁統治下的家畜。
也許有些人會說:「你就像個美國的狗腿子,那麼吹捧它,但它說不定哪天就把你的公民吊銷。」未來的事情我不知道,以目前來看,那些被吊銷綠卡或公民的所謂「無辜人士」,其實都有證據確鑿的通敵叛國行為。我不認為自己有一天會跟那些人一樣叛國,但即便如此,那些人不是依然享有言論自由,好好地活在世界上嗎?雖說他們的身分被吊銷,但從他們決定通敵的那一刻起,不是已經自證不想要美國的身份,而是更喜歡他們私通的那個國家的身分嗎?所以他們的身分被吊銷,應該是一種你情我願的事情吧,怎麼會有人抗議呢?
那麼,在參觀自由卡車特展的最後,讓我對我所宣誓效忠的國家說一句:「生日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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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橘子男的演說 |
下一章:美國建國250年慶祝活動 - 自由卡車移動展覽延伸內容 - 北美13個殖民地的建立與發展
延伸閱讀:亞利桑那州Phoenix - 亞利桑那舊州府大樓(Arizona State Capitol) - 三樓展區 - 亞利桑那州的誕生與民主國家人民權利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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